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利尔杯”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2011-05-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争创先进,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工会、团委等九个部门共同开展评选、表彰武汉科技大学第七届(2009―2010年度)“利尔杯”十佳青年教师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工作,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关心学生进步与成才,促进和帮助青年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典型事例和突出成绩。在同等条件下,最近两年年终考核优秀或荣获学校“优秀班主任”称号的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和评选。

3.认真学习高教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潜心钻研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最近两年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校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奖、“教学新秀”称号者,或者公开发表教学论文、承担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数量较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

4.崇尚科学,勇于实践,积极开展科研学术活动。最近两年,承担国家级课题或横向重大课题,科研成果突出,科研成果、科研论文获校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本人拥有发明专利,或者科研成果得到推广或转化,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

5.参评青年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优秀青年教师参加评选,学历、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6.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010年9月以前被我校聘任满三年的专职青年教师(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评选办法

1.依据评选条件,各院、部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推荐表(见本通知附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相关成果材料及证书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经所在单位盖章,于6月11日以前报党委宣传部,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wkdxcb@163.com。

2.党委宣传部将所有推荐材料汇总,提交校评定小组进行评审。校评定小组对候选人的资格、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初步拟定十佳青年教师入围名单,在全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评议意见。

3.校评定小组将最后评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十佳青年教师正式人选。

4.评选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并解释。

三、表彰与奖励

学校将对十佳青年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奖青年教师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定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杨 震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名) 刘静、刘时新、吕勇、郑丹凤、柯昌明、钟会兵、彭代祥、程光文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七届(2009―2010年度)“利尔杯”十佳青年教师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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