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2012-03-06  点击:[]

为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思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设立武汉科技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奖办法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各单位当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新经验。

二、参评项目

1、申报项目可以是对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建设、舆论宣传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机制、文化繁荣的激励机制、党校教育培训规范化管理模式、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的评比办法和测评体系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机制类的创新。

2、申报项目可以是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载体的创新,包括理论武装、党员教育、舆论宣传、主题教育、新闻报道、思想政治工作、文化艺术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基层党校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可以是某一个方面甚至是对一项具体工作载体的改进和创新,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载体类的创新。

3、申报项目可以是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包括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感和感染力、多角度策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德建设、加强舆情分析与引导、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培育先进典型、传承校园文化等工作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法类的创新。

4、申报项目可以是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技术的改革和创新,包括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在开发运用现代传媒上有新的突破,不断拓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渠道和空间,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着力规范和完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式和行为等,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技术类创新。

三、评奖标准

1、申报项目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探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载体、新方法、新途径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该成果在理论上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效果,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申报项目必须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确有实效,并且在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的基础上,归纳并总结出经验材料、工作成果报告或体现为制度、办法等成果。

3、申报项目成果应在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刊物录用、宣传过,或在校级及以上会议交流过,在全校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有一定影响。

四、评奖组织

1、设立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的评审工作。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每年评奖一次,各单位年初申报,评审委员会年终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奖标准,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五、项目申报

相关单位每年年初申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申报时应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申报表》,报送党委宣传部。

六、奖励事项

武汉科技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获奖项目在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表彰。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http://202.114.242.230:8005/file/1203/cxj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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