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师生员工在身边熟悉的人中,寻找、发现和推荐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凡人善举、好人好事,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努力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道德连锁反应,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道德修养,在全校营造“关注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崇德向善、传递爱心的道德风尚,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5月30日。
三、评选对象:
凡符合“身边好人”评选条件,在武汉科技大学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师生员工,均可参与评选。
四、评选条件: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亲人家属有伤病、残疾等苦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申报和评选方法
1、由各单位组织在动员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情况确定一名候选人向学校推荐,要求报送2000字的推荐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被荐人的简历、主要事迹、组织意见。可附校内外媒体报道的材料。纸质材料径送党委宣传部,电子文档发宣传邮箱:
xcb@wust.edu.cn。
2、成立首届武汉科技大学“身边好人”评委会,由评委进行网评,初选确定10名入围,再建立专题投票网站,由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实名投票,再根据投票情况由评委会确定五名报常委会批准,最终确定武汉科技大学首届“身边好人”。
六、表彰
对于评选出的武汉科技大学首届“身边好人”,将在2014年10月份举办的第四届“沁湖诗会”上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
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