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怎么管?湖北省审计厅、财政厅出新招

2016-06-24  点击:[]

【编者按】


本报呼吁为科研经费“松绑”的相关报道(见6月2日、6月3日经济纵横版)引起高校教师热议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华科大教授给编辑部来信,呼吁科研经费管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省审计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改革措施,省财政厅采取八项措施促进政策落地。


湖北日报编辑部:


科研经费的管理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完善。当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如,对于来自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横向课题经费和学校发放给老师个人奖金、津贴等费用,不能套用国家纵向课题经费管理模式。


目前的做法,不仅增加了老师的精神负担和实际工作量,增加了学生帮忙报账的辛苦,也增加了财务人员的编制和工作量。同时,也使老师们的科研积极性受到影响!


以前常有人说,不为五斗米折腰,而今,老师为把该得的一点经费拿到手,却使出如此对策,是耶,非耶?喜耶,悲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好。但是,对策也是一面镜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先后在多个座谈会、调研会上发表上述意见,向新华社、光明日报等新闻单位反映此事。


我从1984年开始研究奖励问题,1986年出版《奖励的奥妙》至2000年出版《神奇的杠杆――激励理论与方法》等5部著作。奖励是社会对人们良好行为或成果的积极肯定的信息反馈――促使人们将这种行为或成果保持和增强,加快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为社会创造更大效益。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就有这种奖励性质,对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大有好处,也是促进和提高我国科研水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认为,有必要结合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再开展一次讨论。


马克思曾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今年4月26日,党中央领导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遵循知识分子工作特点和规律,减少对知识分子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会议强调,知识分子“要实事求是、客观公允,重实情、看本质、建真言,多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献计出力。”


当下,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科研积极性。媒体应呼吁为他们松松绑,创造更宽松的环境,促进他们更有效地发挥聪明才智。


愿科研经费管理再来一次思想解放!


读者赵振宇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


省审计厅:破除旧有条条框框承认科研中的智力成本


昨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该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创新完善科技经费审计更好地服务我省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具体审计工作中,破除限制科技创新的旧有条条框框,充分发挥审计在我省科技改革创新中的支持促进和保障作用。《意见》要求如下方面审计要予以支持和认可:对于财政科技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自主调剂使用项目直接费用和结余资金的;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科研设备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科研基建项目未经审批但已备案的;差旅费、会议费开支执行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开支标准的;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比例不超过20%,发放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劳务费;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其分配比例不超过99%,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获得劳务收入不超过研发团队使用经费70%;尝试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等。对于中央和我省以后出台的有关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也应作为审计评判的依据。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要以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我省“成果转化十条”“高校院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十条”作为评判标准,搞好“三个区分”。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动向新闻&湖北日报记者张茜、通讯员刘明亮、实习生彭晓霞)


省财政厅八大措施松绑科技创新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该厅将采取八大措施为科技创新松绑。


省财政厅表示:将于年内再次对省属高校领导和财务、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宣传、解读《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省属高校院所2015年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统计,尽快落实中央部委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替代和奖励;指导高校院所建立健全新的内控制度,促进省政府科技新九条落地,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会同相关部门对两年来省属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湖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改革;于今年组织对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制定和完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科技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继续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提高科学素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争取国家创新型试点财政政策,争取中央对湖北省、武汉市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动向新闻&湖北日报记者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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