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的奖励办法

2011-10-12  点击:[]

(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武汉科技大学对外宣传力度,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武汉科技大学建设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1、奖励对象:武汉科技大学全体师生。

2、媒体(报纸、期刊、网络、广播、电视)的认定:报纸认定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或直属部门)报社主办的,具有国内邮发代号且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认定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或直属部门)主办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且公开发表的刊物;网络认定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官方网站,其余部门、个人主办的网站或博客一律不予认定;广播、电视认定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四、奖励标准

1、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

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标题中含有“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大”、“武科大”字样,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仅文中提到武科大的综合稿件,每篇奖励50至100元不等。新闻照片按刊发的大小,给予50元至300元不等的奖励。

2、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

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标题中含有“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大”、“武科大”字样,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仅文中提到武科大的综合稿件,每篇奖励20至50元不等。新闻照片按刊发的大小,给予50至100元不等的奖励。

3、地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

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字数在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元;专门报道武科大的专稿,且标题中含有“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大”、“武科大”字样,字数在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仅文中提到武科大的综合稿件,每篇奖励20元。新闻照片按刊发的大小,给予20至80元不等的奖励。

4、被上述报刊头版头条采用的稿件,按对应条款中的奖金的2倍进行奖励。

(以上标准为纸质媒体奖励标准,仅网络媒体刊发,奖励标准减半。)

五、兑奖办法

1、稿件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原件、网络截图、视频截图,每学期结束前到党委宣传部办理奖励兑现手续。

2、一篇稿件,只按一人给予奖励,多人合作的稿件,奖金由第一作者合理分配。

3、一稿多投的作品,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或转载,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4、每年进行新闻宣传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先进部门及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本奖励办法从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七、本办法由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1年第2期(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武汉科技大学新闻宣传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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